第(3/3)页 哟,还是一首国语歌,张明敏的音乐素养比周惠敏强的不是一点半点,他大略扫了一遍就开始轻轻哼唱。 周惠敏感觉比自己唱的好多了,感觉交给这位叔叔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唱完第一遍,张明敏感慨道:“好歌,好歌啊!” 这首突然冒出来的歌曲比之前公司给他找的那些原创歌曲强的不是一点半点,甚至不逊于翻唱的那些台湾歌曲,在曲调的风格上也有台湾那边的味道。 “你这个朋友是台湾人吗?” “不是,”周惠敏摇头,但也没说是哪里人,她问,“那可以卖了吗,能给多少钱啊?” 她迫不及待想把好消息告诉阿明。 张明敏知道资本家都是贪婪的,这个小姑娘一看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她这样很容易被他们老板坑。 于是他建议道:“你先让你那个朋友带着这首歌加入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这样他的歌就受到保护了,然后再来我们公司找我,我把你介绍给我们老板。” 以前香港也不怎么重视音乐创作者的权益,不过自从76年成立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后,这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不仅肆无忌惮地抄袭情况大大好转,而且词曲作者还能享受到爆款音乐作品的销售分成。 周惠敏也是第一次听说那个协会,她有些头大:“可我朋友不在香港啊,我可以帮他注册吗?” “应该可以吧。” “那注册需要钱吗?” “需要,但不多,一百多块吧。” 周惠敏更为难了,一百多块我也没有啊。 见她为难的样子,张明敏犹豫了一下,掏出一张百元大钞。 “我先借给你吧。”毕竟是专程给自己送歌,那说明应该是自己的歌迷,借钱给歌迷他放心。 之后他把协会的地址写给周惠敏。 周惠敏也忙留下了自己家的地址,一百块对于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因为要去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注册,周惠敏耽误了回家的时间。 当她到家的时候鬼伯都收摊了,幸好妈妈做工到更晚,没有发现自己这么晚回家,她赶紧把晚饭做出来,等妈妈回家一起吃饭。 虽然耽误了些时间,但好在总算注册成功了,不过其中也是有些曲折的。 因为她只知道阿明的真名“魏明”和艺名“阿明”,没有出生日期,没有照片,也没有地址,所以严格来讲是不能注册的。 还好办事人员看她是个小姑娘,这才通融了一些,表示可以后补,但地址留的是她家。 不过这样自己就有机会找阿明要他的照片和出生日期了! 想到这,阿敏还有些期待呢,阿明到底多大了,长什么样呢? …… (求月票啊!) (本章完) 第(3/3)页